《易经》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&|cHf 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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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 MJ>RPz3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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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既济,亨,小者亨也。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 初吉,柔得中也。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 .?n9s'x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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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;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。 p c|=&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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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 TCp<-U+Bt
象曰:曳其轮, 义无咎也。 xQil(/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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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妇丧其□①,勿逐,七日得。 )K-7;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&wnJHauh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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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 OH:At]1:S
象曰:三年克之,惫也。 t0W,< |